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27 点击数:

各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

根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一校多品”实施方案》(豫职院〔2021〕88号)和《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作实施办法》(豫职院教督〔2022〕1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专业(群)建设水平,深化产教融合,助推我校“双高”建设、提质培优计划、争创职教本科等重点工作,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2年度工作计划

各研究院依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作实施办法》中研究任务和相应工作职责,并结合所属二级学院工作和产教融合示范校建设任务,制定2022年度工作计划,填写《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度工作计划表》(附件1),并于2022年4月27日前将计划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报至督导办公室(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

二、专项研究

(一)研究内容

各研究院要紧紧围绕2022年全省职教大会确立的重点任务、“河南省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学校相关重点工作以及《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作实施办法》中的所列出的研究任务,找准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对接点,以主动服务传统产业提质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现代服务业优化提升为根本目标,开展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调查研究,为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加快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等提供依据。

(二)材料提交

各研究院要至少完成1份不少5000字的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原则上应该包括调研(或研究)活动概述、产业发展现状、调研(或研究)结论及在专业(群)建设中应用、应对产业发展趋势的对策等,也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调整报告的结构和内容。

各研究院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研究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与电子版报至督导办公室(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

(三)经费支持

学校设立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专项经费。本年度每个研究院支持5000元,用于开展前期调研和理论研究。经费使用要符合学校的财务制度,并填写《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交督导办公室(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备案。特别提示:经费使用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绩效评定

督导办公室(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研究院提交的研究报告进行绩效评定,重点评定研究结果对专业(群)建设的促进作用。

三、开展年度总结工作

各研究院要开展2022年度总结工作,并填写《2022年度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成果统计表》(附件3),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督导办公室(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

四、相关要求

1.各研究院要高度重视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督导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2.各研究院院长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研究成果质量关,保证取得高质量成果。

联系人:郭卓敏,电话:66686731。


附件:

1.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度工作计划表

2.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

3.2022年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成果统计表



                          督导办公室(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

                                      2022年4月21日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办公室(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院)邮箱: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平安大道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