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织建设,依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豫职院教督〔2019〕1号)文件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开展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并报送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部门教学督导人员组成
各教学单位应选聘责任心强、整体教学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能够满足教学督导工作需要的教师为本部门教学督导组成员。根据本部门任课教师人数,督导组成员控制在5人以内。成员名单按要求报送教学督导部备案(格式见附件)。
2.督导工作计划
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学校重点工作和本部门教学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督导工作计划,及时向学院教学督导部汇报工作情况。工作计划应明确工作重点、人员分工、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工作安排应措施具体,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
3.督导工作制度建设
各教学单位要重视教学督导工作和制度建设,建立定期督导组会议制度,制定教学督导工作细则,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督导工作过程资料,构建并完善督导检查、信息反馈、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在9月16日前将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报教学督导部。
教学督导部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