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堂教学督导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0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强化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学校决定自11月13日起至12月10日止开展为期1个月的“课堂教学督导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本次活动,增强教师授课责任心,引导教师重视课堂教学,规范教学管理,认真上好每一节课,通过重点督导,帮助青年教师提升课堂授课水平,提高教学效果。

二、督导人员

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督导办公室人员及教务处相关人员。校领导将不定期参加督导活动,随机督查。

三、督导内容

1.课表执行情况

教师授课是否严格执行课表,调(代)课是否严格执行学校调(代)课制度,是否准时上下课。

2.课堂教学组织情况

一是教师是否合理利用教学资源,主动组织学生听课座次,避免出现前面空几排后面挤成堆的现象;二是教师是否严格管理课堂,学生睡觉、玩手机等现象能及时提醒;三是实训课教学过程中教师是否加强巡回指导和过程管理。

3.学生上课考勤制度落实情况

任课教师是否采取线下点名或线上河职云课堂签到等方式,精准掌握上课学生情况。

4.教学资料准备情况

教学资料是否课前准备到位,教学资料包括课程教材、教案、课件ppt及实训课辅助性教学材料。

5.教学进度情况

授课进度是否与授课计划一致,授课内容是否符合教材。

6.专项教学督导与检查

一是对学生反馈意见较多、教学测评名次靠后教师等重点对象的督导;二是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外聘教师授课专项督导;三是实训课专项督导。

四、活动要求

1.督导办公室统筹安排,每周确定督导内容,并组织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联合开展。

2.督导方式为现场督查、听课。

3.督导情况每周总结一次,并及时通报各教学单位。

4.对于督导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时处理。


                                                        督导办公室、教务处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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